浙江理工大学文件
浙理工教〔2015〕45号

关于印发《浙江理工大学
干部教师听课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学校制订了《浙江理工大学干部教师听课制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学习,按文件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浙江理工大学
2015年7月3日
浙江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印发
浙江理工大学干部教师听课制实施办法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为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促进教师之间的教学交流,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听课人员范围
1.校级党政领导。
2.相关职能部门、直属部门处级领导干部。
3.全校专任教师(含辅导员)。
4.各学院(部)党政领导和各系(所、室)负责人。
5.本科教学评价与指导中心专家组成员和学院(部)教学督导。
二、听课类型与对象
听课类型分为观摩性听课、检查评价性听课和随机性听课,听课对象包括全校理论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
三、听课组织与管理
1.学校层面。教务处和本科教学评价与指导中心按照学校教学工作的重点,结合前一学期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于每学期开学初制定听课计划,安排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及本科教学评价与指导中心专家组成员开展针对性的听课。
学校领导、机关职能部门的听课情况由教务处负责分类整理,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相关学院(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教务处负责建立学校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干部的听课档案,每学期进行汇总通报。学校本科教学评价与指导中心专家组的听课情况由校本科教学评价与指导中心总结,结果同时汇总至教务处。
2.学院(部)层面。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听课。学院(部)党政领导要深入一线,带头听课。学院(部)领导和督导听课任务接受学校统一计划和安排。各学院(部)基层教研组织应将听课活动作为教研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听课计划(包括听课时间、参加人员及评议时间等安排)。建议每学期根据所开设课程情况、教师培养情况,确定若干门课程作为为重点听课对象,或开展集中性示范观摩听课及听课评议活动。
各学院(部)负责对本单位听课人员记载的主要情况进行整理和处理,以各种方式将听课意见反馈给任课教师,并督促帮助其整改;要及时解决本单位的问题,涉及其它部门的问题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各学院(部)将本单位听课情况统计表交教务处,听课记录表自行存档。
四、听课数量
1.学校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其中主管教学、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校党政主要领导每学期听思想政治课2次。书记、校长每学年要为学生上1次思政理论课或形势政策课。
2.教务处、人事处、学工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留学生处、学院(部)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不少于4次。
3.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含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专任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2次,35周岁及以下、教龄未满三年的新进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6次(列入助教培养对象的青年教师按照《浙江理工大学新教师和青年教师助教培养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4.辅导员、班主任每学期听课4次。
5.学校本科教学评价与指导中心专家组成员和学院(部)教学督导根据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开展听课。
五、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每学期应达到规定的最低听课次数,每次听课不得少于1节。听课时应提前到达教室,不能影响授课教师的正常教学。随机听课时,无正当理由,任何教师不得拒绝听课。
2.听课人员在听课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教师讲课和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听课结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授课教师面对面地反馈意见和建议。
3.听课人员在听课时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浙江理工大学听课记录表》,并将听课记录表交相关管理单位。
4.听课人员在听课期间,如发现教学事故以及其他情况,应及时告知教务处和相关职能部门。
5.学校各级领导、专家的检查评价性听课记录表可作为教学质量分析、教师教学业绩考核以及学风评估的客观依据。听课记录表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部)妥善保管,除教学管理需要进行质量分析及考核评估外,不对外公开。
6.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将作为相关部门工作、学院(部)教学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听课制度的规定》(浙理工教〔2007〕79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浙江理工大学听课记录表
(理论课课堂教学适用)
听课人(签名): 听课人所在部门: 日期: 年 月 日
课程名称 |
| 任课教师所在部门 |
|
任课教师 |
| 上课地点 |
|
听课时间 | 星期 第 节 | 学生班级 |
|
听课章节 |
| 听课类型 | □检查评价性 □观摩学习性 □随机性听课 |
评价指标体系 | 权重 | 评价等级及打分区间 | 得分 |
优 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1 | 备课认真、充分,课程资源(教材、课件、教学扩充性资源、数字课程等)丰富、水平高、应用好。 | 20% | ≥18 | 18~15 | 15~12 |
12≤ |
|
2 |
课程内容娴熟,讲述内容充实,能够反映学科新思想、新概念和新成果。 |
20% |
≥18 |
18~15 |
15~12 |
12≤ |
|
3 |
对问题阐述思路清晰,简练准确,重点突出,有启发性。 |
20% |
≥18 |
18~15 |
15~12 |
12≤ |
|
4 |
讲授方法得当,能调动学生情绪,课堂气氛活跃;给予学生思考、联想、创新的启迪。 |
20% |
≥18 |
18~15 |
15~12 |
12≤ |
|
5 |
作业与研究性题目丰富,重视学生训练。 |
10% |
≥9 |
9~7.5 |
7.5~6 |
6≤ |
|
6 |
认真管理课堂教学秩序,严格要求学生。 |
10% |
≥9 |
9~7.5 |
7.5~6 |
6≤ |
|
课堂教学效果总体评价(满分100)(单项请在评分区间内打分) |
|
听课记录 |
(可记录课堂教学主要内容,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特色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及改进教学的建议,以及对该课堂的学风的综合评价。) |
|
|
|
|
|
|
|
|
|
|
|
(本页不够可写在背面)
附件2
浙江理工大学听课记录表
(实验课课堂教学适用)
听课人(签名): 听课人所在部门: 日期: 年 月 日
课程名称 |
|
任课教师所在部门 |
|
任课教师 |
|
上课地点 |
|
听课时间 |
星期 第 节 |
学生班级 |
|
听课章节 |
|
听课类型 |
□检查评价性
□观摩学习性
□随机性听课 |
评价指标体系 |
权重 |
评价等级及打分区间 |
得分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1 |
教学准备充分、认真,课程资源丰富、水平高、应用好。 |
20% |
≥18 |
18~15 |
15~12 |
12≤ |
|
2 |
教学目的明确,计划安排合理,教学内容充实,开有综合性、研究性实验。 |
20% |
≥18 |
18~15 |
15~12 |
12≤ |
|
3 |
理论联系实践,寓学科理论知识于实验教学。重点突出、指导和示范操作演示熟练。 |
20% |
≥18 |
18~15 |
15~12 |
12≤ |
|
4 |
辅导答疑、实验指导、操作示范认真,重视学生技能训练与实践能力培养。 |
20% |
≥18 |
18~15 |
15~12 |
12≤ |
|
5 |
教学方法得当,启迪思维,学生实验报告(论文、作品、方案等)质量高。 |
10% |
≥9 |
9~7.5 |
7.5~6 |
6≤ |
|
6 |
认真管理课堂教学秩序,严格要求学生。 |
10% |
≥9 |
9~7.5 |
7.5~6 |
6≤ |
|
课堂教学效果总体评价(满分100)(单项请在评分区间内打分) |
|
听课记录 |
(可记录课堂教学主要内容,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特色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及改进教学的建议,以及对该课堂的学风的综合评价。) |
|
|
|
|
|
|
|
|
|
|
|
(本页不够可写在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