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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13级优秀生选拔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10-29 编辑:毛方方 阅读人次:

学院将在2013级学生中继续实行“优秀生导师制”,由学院优秀的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或具有博士学历的教师2013级符合优秀生条件的同学提供课堂教学以外的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选择发展方向,有的放矢地发挥自己的优势。

一、2013级优秀生选拔条件

1. 2013级各班上一学年智育排名(平均学分绩点)前5名的同学作为本班优秀生推荐人选(有特殊专长并取得实绩的不受名次限制,科艺民转公同学不占名额),学院将对所有被推荐人选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

2. 优秀生除智育成绩优秀外,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有坚强的毅力、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具备严谨的学习态度,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2013级优秀生培养模式

1. 学院将选择在科研和教学方面优秀的、一般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或具有博士学历的教师担任优秀生导师。

2. 优秀生导师不仅要在专业学习上对优秀生给予指导,而且应关心优秀生的品格、修养的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帮助他们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1)根据优秀生特点和自身发展目标,确定每一位优秀生的培养计划。

2)定期指导优秀生,对其专业知识的学习进行指导,传授学习方法、推荐参考书;指导优秀生参与科研活动,指导优秀生生撰写并发表论文。

3)定期与优秀生见面,掌握其学习、思想动态,对培养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检查优秀生对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绩。

3. 优秀生应了解培养计划内容,积极、认真地接受导师的指导,按期完成导师布置的学习任务;积极参与专业研究、实践锻炼;以严谨治学的态度进行科学研究、论文撰写。

4. 优秀生日常课业学习要求与其他同学一样;年度综合测评时,对优秀生没有特殊照顾政策。

5. 导师在每学期末对优秀生的学习状态进行评价;学院每学期末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价。

三、有以下情况者将取消优秀生资格:  
1.
学习态度不端正,弄虚作假者。

2. 学期内有任何一门课不及格者取消优秀生资格。

3. 学期内有违纪处分者取消优秀生资格。  

4. 不按期与导师见面且没有正当理由。

5. 拒绝参与导师的科研活动且没有正当理由。

6. 在导师指导期间既不发表文章、又不考研究生、不参加学科竞赛的。

7.  不能如期按照导师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无法实现培养计划的。

四、2013优秀生选拔时间和地点

201511616:00前学生上交《优秀生申请表》一式两份给7号楼513室毛老师,117-11由各系分配优秀生及导师选择情况,预计11月下旬公布最终优秀生及其选择导师名单。

附件1优秀生申请表.doc

附件2经管2013级优秀生导师名单.xls

                                 

                                 经济管理学院教科办

                                  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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