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本学期集中考试时间为2013年12月26日--2014年1月14日,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监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期末考试(含公共课、专业课)的监考安排表详见附件1,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监考安排表》安排的课程、时间、地点、监考人员实施考试,不得擅自更换时间、地点、监考教师,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的,应找好替换监考人员,在考前三天经学院教学院长同意后由学院教学秘书报教务处批准。
(2)监考人员需按照学校监考守则(详见附件2)监考,监考教师1(或课程负责人)应在考前40分钟到行政楼125领取试卷,所有监考人员须在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清场工作,将考场名单贴在教室入口处,检查学生有效证件,考生进场后监考教师应让考生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签到。考试结束后,各监考教师应及时将试卷连同考场纪录单交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课程负责人应当场点清试卷份数。有违纪的考场,监考教师应将考场记录单连同违纪材料交教务处(行政楼129)。
附件1:公共课和专业课期末监考安排表
附件2:浙江理工大学监考守则
经管教科办
2013年12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