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努力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根据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具体评选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类科研活动、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优秀毕业生根据学生就读期间的综合测评分值总成绩与排名情况进行评定,且毕业当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须获校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三次及以上。原则上要求综合测评成绩列本专业(专业方向)前15%,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
4. 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须获得过“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它相当奖项两次及以上(MBA研究生可适当放宽至一次及以上)。原则上要求综合测评成绩列本专业(专业方向)前30%,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
5.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术型研究生,其英语统考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大学英语六级统考425分(含)。
6.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达到英语四级或六级统考425分(含)。
7.积极就业,主动面向基层就业,及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二、评选名额及分配
研究生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名额为毕业研究生总数的5%,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名额为各自毕业生总数的11%,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具体分配如下:
专业 |
人数 |
校优名额 |
省优名额 |
应用经济学 |
26 |
3 |
3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3 |
1 |
1 |
工商管理 |
23 |
3 |
3 |
会计 |
10 |
1 |
1 |
物流工程 |
4 |
1 |
1 |
MBA |
79 |
8 |
\ |
汇总 |
155 |
17 |
9 |
三、评选流程
时 间 |
工作进度 |
1月8日 |
下发相关通知,做好动员宣传 |
1月8日-1月24日 |
班级推荐,同学申请 |
1月25日-2月18日 |
学院进行审核评选 |
2月18日~2月22日 |
学院内公示 |
四、表彰奖励
1.省级优秀毕业生由浙江省教育厅统一颁发“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2.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统一颁发“浙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证书”,填写《浙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3.学校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就业。
五、材料报送
1、省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产生,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须同时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填写相关表格(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浙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浙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填写《浙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浙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2、请申请的同学务必于1月24日23:00前将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以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版发至353784021@qq.com。联系电话:17857132899。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