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学术专著出版资金项目申请工作即日起开始。请申报2015年出版的学术专著资金项目的申请者与我中心联系,我中心将于6月下旬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专著出版资金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者须为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且是著作权所有者,作者单位须署名“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著作权属多人时,其第一撰写人或主著者应为我中心研究人员,申请材料须有全体人员的签名。著作权不得存在任何争议。专著内容与本中心研究方向一致。
(2)申请者如以课题结项成果申报,申请者须为课题负责人。
(3)申请者在申请专著出版资金资助时,须持有与有关出版单位签订的合同书或意向书。
(4)申报的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学术出版资金项目,若获得学校、省规划办或教育部等渠道后期资助项目资助,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将不再资助出版。
二、专著出版资金资助对象
专著出版资金资助对象为申请者已撰写完成但尚未正式付印的书稿。专著出版资金优先支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的结项成果。其它如编著、译著、编写、教材、论文集、工具书、科普读物、通俗读物等不列入资助范围。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书》、《汇总表》及《著作内容提要活页》(一式两份)。《著作内容提要活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等有碍匿名评审的相关信息。
(2)完整的匿名专著书稿清样一份,包括前言、目录(至少到节)、正文、主要参考文献,书稿中也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等有碍匿名评审的相关信息。
(3)可反映书稿水平的材料(包括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
(4)与有关出版单位签订的合同书或意向书。
(5)申报日期截止至2015年6月15日。
四、经费资助标准及管理
(1)专著出版资金资助额。按照出版社级别给予一定额度资助,每部的资助额度至多为2万元。出版社级别的界定以学校最新的《国内学术期刊分级名录》为准。
(2)专著出版资金资助经费用于支付出版社的出版费,不得用于其他支出。
(3)获得立项的学术出版资金项目,申请者应于2015年9月底前持正式合同到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办理拨款手续,如2015年6月底前未办理出版,作自动放弃处理。
(4)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给予资助的经费,需由学校计财处直接划拨至出版社,若负责人自行将出版经费垫付至出版社,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无法给予报销。
五、获资助项目管理
(1)获资助出版的学术专著必须按要求在封面或扉页上标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学术专著出版资金资助(2015年度)”字样。出版后未标注的专著,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将追回资助经费。
(2)获资助出版的学术专著正式出版后需交送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15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一
联系电话:0571-86843676;
邮箱:ceczstu@zstu.edu.cn;
通讯地址(邮编):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浙江理工大学图书馆12楼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办公室(310018)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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