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科学研究

关于做好2015年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03-10 编辑:经管科研 阅读人次:

各位老师:

2007年开始,申请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必须先进行成果登记(在科技厅网站上公示半个月,无异议后才予以批准)。为做好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1、科技成果登记表(1份);

2、所属类型的科技成果应具备的相关技术评价证明1份);

  (1)应用技术成果:提供相关证明(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行业准许证明等);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查新报告、用户证明等。  

(2)基础理论成果:提供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   

(3)软科学研究成果:提供相关的应用证明和研究报告及同行专家评价意见。

3、电子文档1份)

二、登记程序

1、申请人在浙江省科技厅网(左下方)或附件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

2、安装、运行该系统,按照登记表上的填报要求如实填写;

3、从系统中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

4、“导出”数据(导出的是名叫“CGSBQY”的一个压缩文件);

5、将科技成果登记表、成果评价证明材料及审批表一并交给学院科研秘书审核,电子文档(含登记表、证明材料扫描件、审批表、导出数据)请发至jgky@zstu.edu.cn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313(周五)中午前告知科研秘书,电话86843817(以便科技处做相关工作);并于323(周一)前完成成果登记工作。

如有疑问请联系科技处:韩立、王晓蓬;电话:8684327286843652

经管科研

2015310




附件:




Copyright © 2008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色、Nestcape6.0、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本站
       未经许可,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