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管理办法,我校教师承担的各级纵向项目超期后,计财处将对项目经费本中的经费予以冻结。经费解冻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国库项目:
经费在国库内的项目,超期后经费由省财政直接收回,不予延期,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研究期限内将经费使用完毕。我校为省级单位,由省财政拨付给我校的项目研究经费,如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浙江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等,只是拨给我校使用额度,经费仍然在国库内,国库项目在项目经费本上会注明[国库]字样,计财处管理系统中也可查询。
二、非国库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浙江省社科联(规划办)项目、杭州市级单位等等项目经费,直接拨付到我校账户。此类项目经费在我校账户上,经费冻结后操作如下:
1、项目已经结题的:
由项目负责人申请转预研基金,申请表格在科技处网站人文社科栏目常用下载中,下载填写《纵向项目结转预研基金的申请报告(社科类)》,由科技处审核盖章后,交计财处解冻。
2、超期后还在研的项目:
由项目负责人在科技处网站人文社科栏目政策法规和办事流程栏目中,查询、下载和填写相应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到科技处盖章后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延期,申请获得同意后,由项目负责人在科技处网站下载和填写《人文社科超期项目经费解冻申请报告》,报科技处审批,科技处根据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延期的批复意见,审批通过后报计财处解冻项目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