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作者:rwsk 发布日期:2016-11-04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审核要点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资助期满30日内,根据要求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结题材料。学院科研秘书对照项目负责人申报时填写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及《项目预算表》检查结项材料,审核项目研究是否按原计划完成任务,研究成果是否符合要求。审核合格后,由学院报至学校,并附上材料移交清单,由科技处人文社科办公室签收。
一、重点(含重大转重点)、一般、青年项目
(一)结题鉴定要收的材料:
纸质材料:
1、最终成果7份,匿名,不得出现明显的负责人(正常的自引除外)、单位、课题号信息,成果形式以立项时要求为准,如果是两种成果形式,都要,除非申请过成果形式变更并获得批准。
2、鉴定结项审批书3份。
3、财务审核盖章的经费使用明细3份(可以1份原件,2份复印件),原预算回执复印件2份。
4、成果简介3份,成果要报3份(应用类课题要求提交,基础类不作统一要求)。
5、查重报告由查重机构(或科研处)盖章后2份(第一页就可以)。
6、阶段性成果复印件装订成本2份。
7、若该项目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报告为基础申报完成的,则需提交博士论文或博士后报告的电子稿,并写一份有关最终成果与博士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的修改情况与区别说明。
8、查重报告指标中复制比如接近或超过30%且事出有因的,需要提供情况说明。
电子材料(除非另指明,要求都是word版):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如有多种形式的都要)、成果简介、成果要报(如有)、查重报告(一般为PDF格式)。同时,提供电子材料的光盘1张。
申请免鉴定结项:如符合有关免鉴定结项条件,则成果只需提交4份,另外单独做申请免鉴定的证明材料汇编一式三份。其他材料同上。(1)省部级领导批示的,一般还需提供相关承办部门的采纳证明;(2)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奖的,因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科研处章以资证明;入编全国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的提供要报首页复印件;(3)涉密的,应提供相当于省部级保密局的涉密证明。
(二)由规划办在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库中找5个对应的专家进行成果鉴定,鉴定结束后整理有关材料上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定。
批复修改复审的项目,应按照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在一年内提交修改后材料,包括:(1)纸质的“修改说明”2份,修改说明里要写明项目批准号和项目名称,并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2)电子稿包括修改后的书稿和“修改说明”。
批复修改重新鉴定的项目,同第一次鉴定提供材料。
二、后期资助项目
纸质材料:
1、鉴定结项审批书3份。
2、最终成果书稿3份。
3、成果简介4份。
4、查重报告3份(首页)。
5、经费使用明细2份。
电子材料(材料都是word版):鉴定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成果简介、查重报告。同时,提供电子材料的光盘1张。
三、重大项目
纸质材料:
1、最终成果6份,成果形式以立项时要求为准,如果是两种成果形式,则都需要提供,除非申请过成果形式变更并获得批准。
2、重大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3份。
3、成果简介各4份(2500字及5000字),成果要报(如有)。
4、经费使用明细2份(1份可复印),财务审核盖章。
5、查重报告由查重机构(或科研处)盖章后2份(第一页就可以)。
6、阶段性成果复印件装订成本2份。
电子材料(材料都是word版):最终成果、鉴定结项审批书、成果简介、成果要报(如有)、查重报告。同时,提供电子材料的光盘1张
如申请免鉴定的,最终成果为3份,另申请免鉴定证明材料汇编3份,其他材料同上。
四、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首先完成翻译,通过全国规划办翻译水平鉴定后(申请鉴定材料包括《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鉴定申请表》2份,成果原著2套,翻译定稿3套),联系国外出版社出版后才可以申请结项,具体见《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鉴定结项办法》“http://www.npopss-cn.gov.cn/n/2014/0326/c219644-24743943.html”。
结项要收的材料,由省规划办审核后直接交全国规划办:
纸质材料:
1、最终已正式出版的成书7本。
2、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结项审批书3份。
3、经费使用明细2份,财务审核盖章。原预算回执表复印件2份。
电子材料:成书、结项审批书,同时,提供电子材料的光盘1张。
五、特别委托项目
纸质材料
1、《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3份。
2、最终成果5套。
3、成果简介3份。
4、主成果查重报告3份(一份可为复印件,首页即可)。
5、经费明细账3份(可以1份原件,2份复印件),原预算回执复印件2份。
6、阶段性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2份。
电子材料(Word版):最终成果、成果简介、结项审批书、查重报告。
如申请免鉴定,则同重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