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2012〕02号各学院(部):为及时核算各学院(部)和教职工个人的科研工作量,不影响学院(部)年度科研工作考核和教职工科研业绩的计算,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开始,在学院(部)年度科研工作考核和教职工年度科研业绩计算中,科研成果(如论文、专著、专利等)统计的截止日期为当年11月30日。当年12月取得的科研成果,计入下一考核年度。2012年,科研成果的核算周期为2012年1—11月。特此通知,请各学院(部)告知全体教职工,并遵照执行。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处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科技〔2012〕02号
各学院(部):
为及时核算各学院(部)和教职工个人的科研工作量,不影响学院(部)年度科研工作考核和教职工科研业绩的计算,经研究决定:
从2012年开始,在学院(部)年度科研工作考核和教职工年度科研业绩计算中,科研成果(如论文、专著、专利等)统计的截止日期为当年11月30日。当年12月取得的科研成果,计入下一考核年度。
2012年,科研成果的核算周期为2012年1—11月。
特此通知,请各学院(部)告知全体教职工,并遵照执行。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处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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