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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度考核中变更科研成果核算周期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2-11-15 编辑:肖秀丽 阅读人次:

科技〔201202

各学院(部):

为及时核算各学院(部)和教职工个人的科研工作量,不影响学院(部)年度科研工作考核和教职工科研业绩的计算,经研究决定:

2012年开始,在学院(部)年度科研工作考核和教职工年度科研业绩计算中,科研成果(如论文、专著、专利等)统计的截止日期为当年1130日。当年12月取得的科研成果,计入下一考核年度。

2012年,科研成果的核算周期为2012111月。

特此通知,请各学院(部)告知全体教职工,并遵照执行。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处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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