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两岸经贸论坛是我院与台湾有联谊关系的大学共同举办的,具有影响力的经常性学术论坛,会议每年举办一次,由两岸轮流承办。为构建会议承办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合作院校各系间的交流与合作,强化系的主体组织功能,特制订本条例。
“两岸经贸论坛”在我院轮值举办年度,实行由各系轮流承办的制 度(轮值表见附件1 )。
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领导兼任,成员由承办系的系主任及学院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系、学院各办室和学校层面的会议组织工作。
成立工作小组,组长由所承办系的系主任或副系主任兼任,成员由承办系教师(经组长提名)和学院相关办公室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会议的具体筹备与组织工作。
工作小组按会议的筹办活动要求,及时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表见附件2)。领导小组负责对工作小组的工作进行督察。
承办会议的工作量50%由领导小组组长具体分配,50%由工作小组组长具体分配。
本条例自2014年6月起开始实施。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二○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1:
会议承办轮值表
年 度 | 承 办 系 |
2014 | 工商管理系 |
2016 | 经济系 |
2018 | 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
2020 | 国际贸易系 |
2022 | 会计系 |
2022年以后 | 按上述顺序轮转 |
附件2:
工作流程表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备 注 |
5月30日前 | 成立会议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 (1) 领导小组组成:院领导、承办系的系主任、院对外交流中心主任、院教科办主任、院办公室主任。 (2) 工作小组组成:会议承办系的系主任或副系主任、所在系教师、对外交流中心教师、院办或教科办教师。 | |
6月1日-6月31日 | (1) 主管领导召集工作小组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商定会议时间、会议工作手册、论文收集与论文集印制、论文评议人提名、论文证书颁发等各项相关事宜。 (2) 对外交流中心负责整个会议从筹备到结束全过程的与台湾方面的各种沟通事宜,如商定开会时间、对方大致参会人员数等。 | |
7月1日-7月30日 | (1) 工作小组拟定会议宣传通知,包括会议举办日期、会议承办主题、会议举办地点等信息。 (2) 工作小组对外发布会议宣传通知。 | |
9月1日-9月30日 | (1) 工作小组通过学院教科办,要求各系系主任组织参会论文3-5篇。 (2) 工作小组与台湾方面指定负责人联系,接收对方的参会论文。 (3) 工作小组接收外单位参会论文。 | |
10月1日-10月30日 | 工作小组根据所收会议论文,按不同主题进行分类,并据此划分分会场。 | |
会议期间 | (1) 工作小组会同学院办公室根据对外交流中心提供的台湾方面参会人员信息,具体安排接机事宜。 (2) 学院教科办负责会议主会场与分会场的安排事宜,其中,分会场安排应与工作小组的学术交流分会场的安排相统一。 (3) 学院办公室会同工作小组,负责整个会议的就餐、住宿与交通事项。 (4) 工作小组会同学院办,负责安排台湾参会人员的离境事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