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派自费出国(境)的流程
第一步:申报在职学习计划
1、在实际出国(境)访学上一年度年底,根据学校通知填报在职学习计划报所在学院(部);
2、所在学院(部)审核推荐;
3、学校审定,公布学习计划。
第二步:根据学校公布的学习计划办理出国手续(须提前3个月办理)
1、出国(境)访学3个月及以上者到科技处办理项目委托工作;
2、携带访学单位正式邀请函和项目委托材料到人事处办理出国手续:
(1)携带人事处出具的缴纳出国保证金的通知,到财务处缴纳保证金(脱产一年须缴纳人民币两万元保证金);
(2)签订出国留学协议(须所在学院(部)在协议上签字盖章);
(3)填写《浙江理工大学因私出国申请表》(下载网址“人事处网页/文档下载/人事服务与管理”,自筹经费或访学单位资助出国(境)访学的,即不在学校财务报销的教师填写此表。)
由于国家财政管理规定要求,回国后需到财务报销费用(包括走课题、项目经费、学科经费等)的人员请填写《出国申请表(普通教职工)》/《出国申请表(中层干部)》、《浙江理工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以及递交邀请函、邀请函翻译件和在外日程安排(可分月安排日程)(下载网址“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因公出国(境)” 常用下载 )。如需办理护照的,人事处可凭经审批后的表格协助办理;护照在人事处保管的,可凭经审批后的表格领取;
(4)人事处出具派出证明。
第三步:办理签证,出国(境)访学
第四步:按协议规定时间回国,按协议要求携带携带护照、访学总结、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外方访学鉴定等材料到人事处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