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通字〔2021〕46号)和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开好2021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同时,要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深入学习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查摆存在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进行自我革命,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红色根脉”的坚定守护者,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建设特色鲜明研究型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时间安排
2022年2月28日(周一)前
三、主要工作
紧密结合党支部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党支部要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认真查摆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等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全面开展“一查四看”,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重点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主要看有没有把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效融合,看有没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看有没有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联系服务群众、失联失管,看有没有规范做好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工作等情况。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重点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强不强。
(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采取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等形式进行,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同时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支部党员大会前按照规定先行召开支委会,支委会上支委委员应认真查摆问题总结,带头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接受党员评议;要结合日常表现,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四)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3。对评为“优秀”的党员,应优先作为“两优一先”的推荐对象;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要教育帮扶;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一般不宜评为优秀。
(五)认真整改落实。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形成党支部和党员问题、整改清单(附件2、3),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一项一项改进提高。党支部和党员问题、整改清单(附件2、3)和支部党员民主测评结果(附件4),并填写党内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5)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评议结果统计表(附件6)。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2月28日前,各党支部将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汇总后发送至学院邮箱jgdjzzb2019@163.com,联系人:张维标 郭本久,联系电话:86843143 86843395。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要落实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指导,精心组织、严格要求,紧扣主题、突出重点,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开出新气象;教工党支部要联系学院党委委员列席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要严格落实“思想认识不到位、会前学习不认真、谈心谈话不充分、对照检查不深刻”等“不开”要求,认真执行会前审查、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制度,确保组织生活会真正取得实效。
各党支部要按照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扎实开展好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及整改提升等环节的工作,确保程序不减少、标准不降低。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面对面开展,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或者党员流动外出、身体原因等不能集中组织参加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作出灵活安排,在确保信息安全、意见表达充分、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前提下,可以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要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议程(附件1),做好支部记录工作。
附件:1.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议程(参考)
2. 浙江理工大学党支部问题、整改清单
3. 浙江理工大学党员问题、整改清单
4. 浙江理工大学基层党支部党内民主评议结果统计表
5. 浙江理工大学党内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
6.浙江理工大学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评议结果统计表
经济管理学院党委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