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政〔2017〕25号
关于印发《经济管理学院教职工直系亲属住院慰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系、中心、办公室: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将《经济管理学院教职工直系亲属住院慰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7年12月15日
经济管理学院教职工直系亲属住院慰问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院教职工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慰问制度,更好地体现学院对教职工的关心关爱,根据学校关于印发《浙江理工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规定》、《浙江理工大学教职工慰问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和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制外用工(以下统称为教职工)。
二、慰问指的是教职工直系亲属(仅限教职工本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因病住院(含配偶生育住院),学院对教职工开展的慰问活动。
三、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教职工只能申请慰问金一次,金额为200元,超过当年度未申请的不予批准。慰问金在学院创收人员经费中列支,由学院年终一次性结算时核算。
四、由教职工提出申请,填写《经济管理学院教职工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慰问申请表》,提交直系亲属住院证明材料,经学院工会审核,学院领导签字后交学院办公室留存。
五、本办法自2017年4月11日起生效。本办法内容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条款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经济管理学院教职工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慰问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