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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成果要求的补充规定

发表日期:2018-01-04 编辑:理工经管 阅读人次:

经管政〔20181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成果要求的补充规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对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MBA)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成果做如下补充规定:

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符合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的规定,但以下期刊不再列入合格范畴,包括:

1003-3475 经营与管理

1008-9721 中国城市经济

1009-0061 江苏商论

1672-5719 消费导刊

1671-1173 大经贸

本规定从2017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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