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党〔2016〕4号
经济管理学院2016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张信群同志
对全院反腐倡廉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分管的学院办公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系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的自觉性。
(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继续落实学院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集体决策的制度。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推进我院党务公开和基层党建工作,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完善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四)加强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做好学院廉政风险点排查与防范,健全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切实提高抵御风险的防范能力。
(五)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办学、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开源节流、勤俭办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学院的“三公”经费,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七)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严明纪律、严密程序、严格监督,营造选人用人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保密工作,认真执行国家保密法规,开展保密纪律宣传,完善保密工作制度,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九)加强信访工作,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关注“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十)深化“平安校园”建设,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
二、胡剑锋同志
对全院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分管的对外交流中心、MBA教育中心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系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人才选拔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教师职业发展创造公正公平的环境。
(二)规范人才引进工作程序,杜绝不正之风。
(三)拓展院务公开渠道,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决策咨询、论证制度建设,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推进学院民主办学和科学管理。
(四)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按照上级精神认真组织实施绩效工资改革,自觉维护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确保公平公正。
(五)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考察(访问)和因公出国(境)活动的管理,严禁公款出国(境)旅游。
(六)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确保资源配置和经费使用的规范管理,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七)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益。
(八)进一步加强 MBA研究生招生、教育工作,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程序。
(九)加强MBA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进一步规范MBA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提升MBA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十)加强MBA教育中心相关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战明华同志
对科技工作、研究生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系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规范课题申报、科研奖励等相关工作的管理,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二)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治理学术不正之风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文件精神,建立学术诚信机制,健全学术规范制度,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三)推进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的建设,确保专项经费使用的规范与安全。
(四)加强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生态文明中心的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益。
(五)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招生、教育工作,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程序。
(六)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进一步规范硕士学位论文管理,严格防范和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等行为,建设优良学风。
(七)加强研究生教学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潘旭伟同志
对分管的教学科研办公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系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营造廉洁诚信、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教学管理,规范治学行为,严格考试纪律,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对学院实验室建设经费使用的管理,规范设备、大宗物资采购程序,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四)加强学院实验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益。
(五)切实加强对教师办公室、实验用房等使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规范、科学、合理。
(六)加强本科教学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王尧骏同志
对分管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学生综合素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和校园稳定。
(二)实施“阳光招生”工程,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程序,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进一步完善学生成长服务体系,加强对就业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确保资助经费合理、规范使用。
(四)进一步规范学生工作各类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在开展学生的评优评奖、助学助困、党员发展、奖励惩处等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六、胡旭微同志
作为学院党委的组织委员,对学院的组织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七、莫燕同志
作为学院党委的纪检委员,对学院的纪律检查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中共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