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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

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关于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3-09-30 编辑:郭超 阅读人次:

各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请各党支部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围绕主题,以服务师生为重点,广泛征求意见,普遍开展谈心,组织召开一次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的高质量专题支部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主题
  1、教工党支部要以“教师的幸福”为主题,围绕“如何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教师发展和学生成才,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等方面内容进行讨论。
  2、学生党支部要以“党员的成长”为主题,围绕“如何加强支部建设,提升学生党员自身素质,增强服务同学的意识和能力,更好地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内容进行讨论。
  二、参加人员
  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教工党支部除党员教师参加外,要邀请学院联系领导、高级职称教师和党外人士代表,以及部分学生代表参加;学生党支部除学生党员参加外,要邀请辅导员或者班主任及普通学生代表参加。
  三、具体工作要求
  1、会前准备。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以及的《中国教育报》在教师节前后刊登的系列评论、社论和“教师的幸福在哪里”书名文章(附后);要开展谈心活动,认真听取广大师生对党支部和党员个人工作的意见建议;要结合学习心得、个人实际和征求到的意见,拟写发言提纲。
  2、召开会议。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于10月15日-10月31日之间召开,请各党支部将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于10月15日(周五)12:00之前报学生工作办公室。会上,全体与会人员要围绕主题,联系实际,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或意见建议。
  3、会后总结。组织生活会召开后一周内,各党支部要向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学工办张燕)报组织生活会总结材料,内容包括:会前准备情况,参加人员,会议召开情况,对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和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等。请将纸质稿按时交至7号楼521室张燕,电话:86843823;电子稿:教工党支部将发至:575950027@qq.com; 学生党支部发至:jgdjxc2011@126.com。

经济管理学院党委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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