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6日,浙江大学公管学院范良聪博士在7号楼407进行了“社会身份与正义使者的偏倚: 从回避制度切入”的报告,把社会身份理论引入法学,以司法审判过程中的回避制度为切入口,结合一个三方博弈,借助受控实验检验了人为构造的社会身份对利益无关的第三方惩罚决策的影响,以捕获当前我国回避制度关于回避的法定事由规定上只重“利害关系”而忽视“个人偏倚”的缺漏。实验结果表明,即使是通过随意分配而获得一种群体身份,并随机组成一个没有历史和未来的心理意义上的群体,这种群体身份也将显著影响到群体中个体的行为决策。典型的,利益无关的第三方因此产生了一种明显的群内偏向,明显地宽待群内的规范违背者,不仅对其实施惩罚的可能性显著下降,而且惩罚的量级也显著降低。这种群内偏向行为的稳健存在意味着,如何在司法过程中屏蔽社会身份的影响是需要相关法律制度设计者审慎考虑的切实问题。来自马列学院和经管学院的老师就法律含义、实验设计、操作检验、数据取样等问题与范博士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究生同学也结合知识产权创业案例进行了提问,大家对范博士的博学和机敏留下了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