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政〔2009〕25号
关于做好2009年考核与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系(中心)、办公室:
根据浙理工人[2009]29号文件的通知,为了做好本年度的考核与评优工作,经研究,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院的考评工作。学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姚春序、胡剑锋、陆根尧、胡旭微、黄黎、章守明、刘友平等七位同志组成,姚春序任组长,胡剑锋任副组长。
二、本年度考核与评优的工作业绩时间段为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教学工作考核时间为2009年2月至2010年1月),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参照《浙江理工大学工作考核暂行规定》有关条款实施,其中个人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评优的办法及名额:
1、以系、实验中心、培训中心、办公室为单位推荐一个校先进集体;
2、学院考核小组负责对院长助理、各系(实验中心、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教工支部书记、副书记进行考核,考核为优秀的名额为5人(若我学院被考评为群体优秀,则名额增加为7人);
3、以系、实验中心、培训中心、办公室为单位,负责组织对本部门教职工汇报交流的个人总结自评材料进行评议,并推举产生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工。考核为优秀的名额为10人(若我学院被考评为群体优秀,则名额增加为13人);
4、在考核为优的教职工中推荐3名校先进工作者;
5、现职中层干部的考核和评优另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不占上述基数和名额。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或个人不得评优,并视情节轻重确定考核等级:
(1)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
(2)在上级部门组织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学科专业等各类评估(检查)中,排名结果位于参加评估(检查)单位后20%的单位;
(3)在师德师风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或个人;
(4)发生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或个人;
(5)因其他原因给学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单位或个人
四、考评工作基本程序和日程安排:
1、12月23日,传达学校文件精神,对考评工作做布置;
2、12月23日——12月27日上午
(1)个人总结,完成所有个人填表材料;
(2)各系、实验中心、培训中心、办公室完成部门年度工作总结。
3、12月30日(周三)下午
(1)以系、实验中心、培训中心、办公室为单位,由系、实验中心、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负责本部门教职工汇报交流个人总结自评材料,在本部门范围内评议推荐若干名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工(各部门名额另行通知)。
(2)各部门上交考核小组:所有教职工考核填表材料;推荐考核为优秀的建议名单;部门工作总结;
4、2010年1月13日(周三),考核小组初定校先进集体、考核优秀、先进工作者、“三育人”先进个人的名单,并公示征求意见;
5、2010年1月20日(周三)前,正式上报名单。
经济管理学院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