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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08级优秀生选拔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0-09-30 编辑:理工经管 阅读人次:

 

经管政〔201027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08级优秀生选拔的通知

 

各系、中心、办公室:

学院将在2008级学生中继续实行“优秀生导师制”,由学院优秀的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或具有博士学历的教师对2008级符合优秀生条件的同学提供课堂教学以外的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选择发展方向,有的放矢地发挥自己的优势。

一、     2008级优秀生选拔条件

1. 2008级各班级智育排名前5名同学作为本班优秀生推荐人选(有特殊专长并取得实绩的不受名次限制),学院将对所有被推荐人选的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核。

2. 优秀生除智育成绩优秀外,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有坚强的毅力、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具备严谨的学习态度,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2008级优秀生培养模式

1. 学院将选择在科研和教学上都非常优秀的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或具有博士学历的教师担任优秀生导师。

2. 优秀生导师不仅要在专业学习上对优秀生给予指导,而且应关心优秀生的品格、修养的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帮助他们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1)根据优秀生特点和自身发展目标,确定每一位优秀生的培养计划。

2)定期指导优秀生,对其专业知识的学习进行指导,传授学习方法、推荐参考书;指导优秀生参与科研活动,指导优秀生生撰写并发表论文。

3)定期与优秀生见面,掌握其学习、思想动态,对培养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检查优秀生对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绩。

3. 优秀生应了解培养计划内容,积极、认真地接受导师的指导,按期完成导师布置的学习任务;积极参与专业研究、实践锻炼;以严谨治学的态度进行科学研究、论文撰写。

4. 优秀生日常课业学习要求与其他同学一样;年度综合测评时,对优秀生没有特殊照顾政策。

5. 导师在每学期末对优秀生的学习状态进行评价;学院每学期末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价。

三、有以下情况者将取消优秀生资格:  
1.
学习态度不端正,弄虚作假者。

2. 学期内有任何一门课不及格者取消优秀生资格。

3. 学期内有违纪处分者取消优秀生资格。  

4. 不按期与导师见面且没有正当理由。

5. 拒绝参与导师的科研活动且没有正当理由。

6. 在导师指导期间既不发表文章、又不考研究生、不参加学科竞赛的。

7.  不能如期按照导师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无法实现培养计划的。

四、2008优秀生选拔时间和地点

929前学生上交申请表,各系优秀生选拔时间和地点由系里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经济管理学院优秀生申报表.doc 

                                 

                                 经济管理学院

                                  20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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