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政〔2010〕35号
关于印发《经济管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规范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系、中心、办公室:
为加强我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保证硕士生导师队伍的学术水平,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规范》,经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经济管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规范补充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经济管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规范补充规定.doc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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