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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09级工商管理(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11-03-31 编辑:理工经管 阅读人次:

 

经管政〔20116

 

经济管理学院2009级工商管理(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按类招生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浙理工教[2009]90号)文件精神,制定经济管理学院2009级工商管理(类)专业分流方案:

一、成立2009级工商管理(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长:胡剑锋

     副组长:胡旭微   

       员:彭    彭学兵      朱建荣  庞利敏  

二、具体分流办法

   工商管理(类)在大学二年级第2学期进行专业分流,分为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三个专业,分流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三个原则,最终确定分流名单。

1专业分流对象

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2009级本科学生。

2、各专业计划名额

   工商管理:77 人;

   人力资源管理:77人;

   市场营销:50

3、志愿填报

    每位同学必须填写《经济管理学院2009级工商管理(类)专业分流志愿表》,在规定时间上交给学院。     

4、分流办法

1)学院根据“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分流,在充分尊重学生志愿的前提下,先根据志愿的填报情况对各专业进行分流录取。如果出现某一专业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则按前三学期专业排名比择优录取,其余学生参加其他专业的分流;

2)前三学期专业排名比按照2009级学生入学时的专业方向[工商管理(类)和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两个类别分别排名。工商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优先录取目前工商管理(类)专业学生;市场营销专业优先录取目前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专业学生;

3)学生如专业分流未能按志愿录取,则由学院根据各专业计划名额和已分流情况进行调剂。

五、分流时间

在第四学期第五周召开动员大会,第六周上交志愿表,第八周公布结果。从第五学期起,学生按分流结果分别在各自的专业中学习。

六、本条例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2009级工商管理分流志愿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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