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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纪要﹝2011﹞12号

发表日期:2011-05-12 编辑:理工经管 阅读人次:

 

党政纪要201112

经济管理学院学科用房使用原则

     

由于学院用房紧张,为加强学院学科用房的统一管理和合理使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率,使之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学校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原则。

一、    学科用房依据学科建设需要由学院统一调配使用。

二、    在房间分布上,采用各学科相对集中的原则。

三、    优先保证正高职称人员2人一间学科用房。

四、    优先保证学术带头人及以上引进人才的学科用房。

五、    优先保证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副高职称人员3-4人一间学科用房。

六、    优先保证有重大科研项目(指国家级以上)在研人员的学科用房。

七、    学院用房实行一人一场所,对未能安排学科用房的专职教师,由学院在各系实验室配备办公场所。已安排学科用房的专职教师,原则上不再配备实验室办公场所。

八、    本原则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二一一年四月三十日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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