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各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试行)》和《浙江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现予以下发。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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