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政〔2011〕12号
关于下发《2011年经济管理学院科研经费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系所、中心、办公室:
学校2011年下达我院科研经费指标700万元。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根据学校下达我院经费指标的办法,确定科研经费实施方案(其他科研指标按学院下达各研究所目标任务执行)如下:
1、 根据学校下达我院正高、副高、中级、初级不同岗位科研经费指标的比例,我院不同岗位级别科研经费基本指标如下:正高12.9万元;副高8.6万元;中级3.3万元;初级1.1万元。
2、 根据学校规定,在机关工作的从事科研的正高人员,岗位级别科研经费基本指标折半。
3、 2011年新进校人员经费指标:上半年进校人员,经费指标按上述相应职称1/3计算;下半年进校人员,2011年科研经费不作要求。
4、 延退教师指标按50%计算,现定岗在科艺学院工作的教师,在学校下达给本院的指标中没有包括,因此 本院也不作要求。
5、 研究所(中心)科研经费指标为研究所内全体人员上述各岗位级别经费指标之和的基础上附加1.3万元(生态经济研究中心和经济文化研究所除外)。
6、 具体分解方案见附件。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附:
2011年经管学院科研经费指标任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