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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经济管理学院2012年中层干部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2-02-28 编辑:理工经管 阅读人次:

 

经管政〔2012〕1号

关于印发《经济管理学院2012年中层干部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系(中心)、办公室:

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于本学期开展学院中层干部换届工作,现将《经济管理学院2012年中层干部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经济管理学院中层干部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经济管理学院上一轮院长助理、系和中心主任等学院中层干部的任期届满,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学院中层干部进行换届。现根据上级有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4、公开平等,择优选聘;

5、民主集中,依法办事;

6、控制职数、优化结构。

二、选聘岗位及任期

所有学院中层干部岗位,即院长助理,系和中心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面向全院进行公开选聘。聘期为三年。

三、岗位及职数

本届选聘岗位及职数详见附件1。

四、选聘基本条件

(一)院长助理岗位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3、具有博士学位。

(二)系、中心中层岗位选聘基本条件:

1、应聘系、中心正(副)主任的,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应聘系、中心主任助理的,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五、选聘工作程序

(一)制订方案。公布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换届聘任岗位及职数、任职要求等。

(二)部署动员。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对换届工作进行部署。

(三)民主推荐和应聘报名。

应聘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采用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以系为单位进行,须经系所在党支部和现任行政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由系主任、支部书记在推荐表上署名。群众推荐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提名。

(四)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考察人选,公示并组织考察。

(五)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六)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告。

(七)发文任命。

六、时间安排

换届工作从2月29日开始,至3月中旬结束,具体工作进程安排见附件2。

七、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中层干部岗位设置及职数.doc

      2经济管理学院中层干部选聘工作进程表.doc

3经济管理学院中层干部岗位推(自)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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