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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10级工商管理(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12-04-10 编辑:理工经管 阅读人次:

 

经管政〔20129

经济管理学院2010级工商管理(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按类招生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浙理工教[2009]90号)文件精神,制定经济管理学院2010级工商管理(类)专业分流方案:

一、成立2010级工商管理(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长:胡剑锋

     副组长:彭学兵  王尧骏

       员:彭        朱建荣  余旭锋   陈丽琼

二、具体分流办法

    工商管理(类)在大学二年级第2学期进行专业分流,分为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三个专业,分流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三个原则,最终确定分流名单(含专业班级)。

1、专业分流对象:

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2010级全日制本科生。

2、各专业计划名额:

   工商管理:83 人;

   人力资源管理:83人;

   市场营销:54

3、志愿填报:

    每位同学必须填写《经济管理学院2010级工商管理(类)专业分流志愿表》,在规定时间上交给学院。    

4、分流办法:

1)学院根据“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分流,在充分尊重学生志愿的前提下,先根据学生志愿的填报情况对各专业进行分流录取。如果出现某一专业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则按前三学期专业排名比择优录取,其余学生参加其他专业的分流;

2)前三学期专业排名比按照2010级学生的专业方向[工商管理(类)]进行排名;

3)学生如专业分流未能按志愿录取,则由学院根据各专业计划名额和已分流情况进行调剂。

五、分流时间:

在第四学期第七周召开动员大会,第八周上交志愿表,第十一周公布结果。从第五学期起,学生按分流结果分别在各自的专业中学习。

六、本条例不尽之处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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