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政〔2012〕9号
经济管理学院2010级工商管理(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按类招生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浙理工教[2009]90号)文件精神,制定经济管理学院2010级工商管理(类)专业分流方案:
一、成立2010级工商管理(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胡剑锋
副组长:彭学兵 王尧骏
成 员:彭 熠 王 萍 朱建荣 余旭锋 陈丽琼
二、具体分流办法
工商管理(类)在大学二年级第2学期进行专业分流,分为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三个专业,分流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三个原则,最终确定分流名单(含专业班级)。
1、专业分流对象:
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2010级全日制本科生。
2、各专业计划名额:
工商管理:83 人;
人力资源管理:83人;
市场营销:54人
3、志愿填报:
每位同学必须填写《经济管理学院2010级工商管理(类)专业分流志愿表》,在规定时间上交给学院。
4、分流办法:
(1)学院根据“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分流,在充分尊重学生志愿的前提下,先根据学生志愿的填报情况对各专业进行分流录取。如果出现某一专业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则按前三学期专业排名比择优录取,其余学生参加其他专业的分流;
(2)前三学期专业排名比按照2010级学生的专业方向[工商管理(类)]进行排名;
(3)学生如专业分流未能按志愿录取,则由学院根据各专业计划名额和已分流情况进行调剂。
五、分流时间:
在第四学期第七周召开动员大会,第八周上交志愿表,第十一周公布结果。从第五学期起,学生按分流结果分别在各自的专业中学习。
六、本条例不尽之处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