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党〔2012〕6号
关于开展2012年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党建工作创新,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载体、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创新立项通知的相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为重点,围绕学院改革发展中心工作,联系基层工作实际,开展基层党建创新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广大党员的科学发展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申报范围
全院教工、学生党支部
三、立项要求
基层党建创新立项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
一般项目是指:党支部结合实际开展的具有创新性的党建活动项目,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易于操作,对本支部党建工作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
重点项目是指:党支部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围绕基层党建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开展的党建活动项目。对党支部党建工作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对其他党支部党建工作具有借鉴意义。
四、实施步骤
1.项目设计、申报(2012年5月4日—5月11日)。各党支部发动广大党员设计活动方案,方案内容可包括党支部建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员管理、支部创新等。方案确定后,认真填写《2012年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申报表》(附件1),并于5月11日前将表格纸质版交至7#521办公室李孝明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lxm1816@163.com。
2.项目审批(2012年5月12日—5月18日)。学院党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党支部报送的活动项目进行审批,设重点项目3个,一般项目10个,并发文公布项目审批情况。
3.项目实施(2012年5月至2012年9月)。各党支部按照制定的项目方案认真实施,扎实抓好每个环节,确保活动质量。
5.项目验收(2012年10月)。各党支部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对没有通过验收的项目将限期整改。
五、经费支持
学院将对立项项目按重点项目1000元、一般项目500元的标准给予经费支持。项目获准立项时划拨一半经费,按期结题时划拨另一半(不能按期结题者另一半不再划拨),对于因故中断而取消的项目,将收回剩余经费。经费开支须本着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中共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