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政〔2013〕3号
关于成立经济管理学院教学业绩考核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系、中心、办公室:
为规范学院教学业绩考核,加强教学业绩考核的指导和监督,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修订)》(浙理工教[2012]7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经济管理学院教学业绩考核工作小组。
一、考核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
成 员: 各系主任(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学院督导组组长和学院工会主席。
二、考核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依据学校的考核办法制定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细则,对学院全体教师进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受理教师申诉并形成相应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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