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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08-24 编辑:肖秀丽 阅读人次: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办厅函[2014]4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

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

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

4. 教育部重点课题

5. 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二、申报名额

我校申报名额为3项。

三、申报人资格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 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 正在承担教育部规划和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及以上课题未办理结题手续者;

3. 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专项)课题(20132014年立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者;

4. 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5. 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

四、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2014年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时间紧,要求高,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撰写申报材料。

(二)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1.上报省教科规划办的省评材料

1)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3份(复印件即可,下同);

2)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2份,活页4份;

3)汇总表一份;

4)以上材料每个课题独立装袋,并在袋子右上角注明“省评”字样。

2.上报全国教科规划办的材料

为节省材料报送时间,上报省教科规划办评审的课题一律同时上报全国教科规划办要求的材料,包括:

(1) 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8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

(2) 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6份;

(3) 《评审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

(4) 以上材料每个课题独立装袋,并在袋子右上角注明“国评”字样。

3.“省评”材料与“国评”材料必须完全一致。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yqxu@zstu.edu.cn

(三)所有课题申报材料务必于201495日前报送教务处徐宇清处,联系电话:86843069,13958026416,行政楼135办公室。
五、其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等请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

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index.jsp)下载。

教务处

201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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