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新进校青年博士兼任辅导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实辅导员队伍力量,完善辅导员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关于选拔新进校青年博士兼任辅导员工作的通知》(浙理工人[2015]4号)文件的要求,特制订此方案。
适用对象
自愿担任兼职辅导员工作的新进校青年博士,年龄原则上要求35周岁及以下。
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身心健康,大学期间曾担任校、院(系)、班级主要学生干部,能够胜任辅导员岗位工作。
(2)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选拔流程
1、各学院根据现有一线专职辅导员结构、编制情况申报新进校青年博士兼任辅导员年度需求计划;
2、由新进校青年博士自主申报并填写《浙江理工大学新进校青年博士兼任辅导员报名表》;
3、由学工部牵头组织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及面试选拔工作。经选拔符合辅导员岗位要求的青年博士将从事一年的辅导员工作,编入辅导员队伍进行统一管理,享受辅导员的待遇。
管理考核
(1)从事辅导员工作期间按照《浙江理工大学专职辅导员的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要求,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入住学生公寓的,按照《浙江理工大学公寓辅导员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2)从事辅导员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由辅导员所在学院负责,其工作考核统一纳入到学校辅导员考核体系。工作满一年后,由学工部组织开展年度考核,由其本人填写《青年博士辅导员工作考核表》,学院提供初步考核意见,学工部进行最终考核。对于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其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不能参加正常的职务晋升和工资晋升;考核合格者,在教师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奖评优等环节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新进校青年博士兼任辅导员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组织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处以及进人学院负责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等人组成。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党委学工部负责解释。
附件1:新进校青年博士兼任辅导员报名表
附件2:青年博士辅导员工作考核表
党委学工部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1: 新进校青年博士兼任辅导员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照片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入党时间 | |
毕业学校 | | 所学专业 | |
婚 否 | | 是否入住学生公寓 | |
联系方式 | |
大学期间学习工作简历 | (进大学后的主要学习经历,含担任学生干部经历、奖惩情况) |
对辅导员工作的简要认识和工作打算 | |
学院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学工部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选拔领导小组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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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新进校青年博士兼任辅导员工作考核表
所在单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 出生日期 | | 政治面貌 | |
学历/学位 | | 任职时间 | 年 月 ---- 年 月 |
分管模块工作 | |
所带学生数 | |
个人总结 | (从思想作风、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学生日常管理相关工作履职情况、教学科研、廉洁自律及存在的不足等方面进行总结,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请勿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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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等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 |
奖惩情况 | |
工作体会和需要改进、提高的方面的(自述): |
学院意见 | 建议该同志年度考核等级为: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 经审定,该同志年度考核等级为: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1.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请不要改动本表结构,统一用宋体五号字体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归档要求)。文字材料要求简明扼要,不能加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