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中各个项目的申报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各学院在项目申报时,要注重选择符合学生实际,能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的项目。团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差额评审,评选出优秀项目,在校内公示1周后,上报团省委。
2. 请准备好申报材料。学院收集材料日期截止11月30日,电子材料以命名为“17年新苗申报材料”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lgjgkyzx2012@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送到7号楼521办公室。
新苗附件.docx: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校团委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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