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节能减排工作,节约油、电资源,降低办学成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和《浙江理工大学空调安装和使用管理办法》,启动和运行中央空调的环境条件为:夏季最高气温在32℃及以上,冬季最低气温在5℃以下(根据杭州市气象台的气象预报);室内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不在上述规定环境温度条件的情况下,因工作需要须开启中央空调的,请有使用需求的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VRV系统的中央空调及分体空调的开启,请使用人员按照中央空调的开启环境条件和使用温度设定执行。
目前,杭州市的实际气温最高温度均在30℃左右,按规定无需开启空调。为此,总务处对中央空调(包括VRV系统中央空调)停止运行,请各分体空调的使用者参照此规定执行。对各分体空调的实际使用情况,总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并就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对违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按《浙江理工大学空调安装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因教学、工作或实际需要开启中央空调的申请手续:有使用需求的部门向党校办提出申请,党校办审批同意后转至总务处动力与零星维修服务部落实执行。
注:相关表格请到总务处网站自行下载
总 务 处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