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宣传学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教职工典型,引导和激励全校广大青年教职工锐意进取、开拓奉献,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浙江理工大学首届“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评奖对象及条件
具体奖项设置、评奖对象及条件参见《关于印发〈浙江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办法〉的通知》(宣传〔2014〕3号)文件(附件1)。
二、评选要求
1.坚持民主推荐,确保评选公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由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民主推荐。各系可推荐1-2名,教师个人也可采取自荐的形式申报。
2.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工作实绩。要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坚持以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等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候选人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重点向长期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工作的教职工倾斜。
3.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系将推荐名单和申报表格(附件2)于2014年4月11日(周五)上午前报送给学院办公室侯蕾,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评选办法.doc
浙江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申报表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