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7〕31号)文件精神, 2017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申报人应先按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2017年版本,附件下载),并及时将材料上交所在学院。
2、各学院按通知中的申报要求严格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科研院。
3、学校将按人文社科和理工科两个组,分别聘请专家统一评审。
4、评审结果将在科研院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学院通知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 http://www.zjkysz.cn)注册帐号,并将《申请书》电子版上传至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
二、申报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今年继续实行限额申报。
1、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重点支持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创新点突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的项目。鼓励和支持开展对策类课题研究;
2、 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或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教师不得参与申报;
3、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4、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三、其他事宜
1、材料提交学院截止时间:5月26日(周五)。
2、材料要求:各单位将审核汇总的材料分为人文社科和理工科两个组,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汇总表》(一式1份)分别按两个组汇总表的顺序编号排好,人文社科组和理工科组分别报送至科研院。
3、除机关工作人员外,科研院不单独受理老师个人的申报材料。
4、联系人及电话:经管7#513陈丽琼,电话86843817,邮箱jgky@zstu.edu.cn。
科研院人文社科组:龙金智 86843178、薛福冰 86843517,行政楼537;理工科组:朱恩泽 86843052,行政楼447。
附件1:申请书
附件2:2017教育厅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