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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校人文社科学术专著出版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09-16 编辑:经管科研 阅读人次:

各位老师:

学校2015年度人文社科学术专著出版资金项目申请工作即日启动。请要申报2015年出版的学术专著资金项目的申请者,抓紧把书稿准备完毕,科技处将于10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专著出版资金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者须为我校正式在编教研人员,且是著作权所有者,作者单位须署名浙江理工大学;著作权属多人时,其第一撰写人或主著应为我校正式在编教研人员,申请材料须有全体人员的签名。著作权不得存在任何争议。

2)申请者如以课题结项成果申报,申请者须为课题负责人。

3)申请者在申请专著出版资金资助时,须持有与有关出版单位签订的合同书或意向书。

4)申报的学校学术出版资金项目,若获得省规划办或教育部等渠道后期资助项目资助,学校将不再资助出版。

2、专著出版资金资助对象

专著出版资金资助对象为申请者已撰写完成但尚未正式付印的书稿。专著出版资金优先支持省部级以上课题的结项成果。其它如编著、译著、编写、教材、论文集、工具书、科普读物、通俗读物等不列入资助范围。

3、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浙江理工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书》及《著作内容提要活页》(各一式两份,并发电子版)。《著作内容提要活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等有碍匿名评审的相关信息。

2)完整的匿名专著书稿清样一份,包括前言、目录(至少到节)、正文、主要参考文献,书稿中也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等有碍匿名评审的相关信息。

3)可反映书稿水平的材料(包括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

4)与有关出版单位签订的合同书或意向书。

4、经费资助标准及管理

1)专著出版资金资助额。按照出版社级别给予一定额度资助,每部的资助额度至多为2万元。出版社级别的界定以学校最新的《国内学术期刊分级名录》为准。

2)专著出版资金资助经费用于支付出版社的出版费,不得用于其他支出。

3)获得立项的学术出版资金项目,申请者应于201511月底前持正式合同到科技处办理拨款手续,如20166月底前未办理出版,作自动放弃处理。

4)学校给予资助的经费,需由学校计财处直接划拨至出版社,若负责人自行将出版经费垫付至出版社,学校无法给予报销。

5、获资助项目管理

1)获资助出版的学术专著必须按要求在封面或扉页上标注“浙江理工大学人文社科学术专著出版资金资助(2015年度)”字样。出版后未标注的专著,学校将追回资助经费。

2)获资助出版的学术专著正式出版后需交送科技处10册。

6、申报受理时间

请申请人于201510811:00前将材料交至学院科研秘书,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汇总表一份)于108报科技处。相关表格见附件。学院联系人:陈丽琼;科技处联系人:龙金智,电话:86843178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书》
2、著作内容提要活页
3、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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