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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书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08-31 编辑:经管科研 阅读人次:

各项目负责人:

201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已公布。到目前为止,我校目前共获47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其中重点项目1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1项、面上项目21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4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写,通知如下:

1、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isis系统发出的填写项目计划书通知邮件(发件人:report@pro.nsfc.gov.cn,)。每个科学部的要求不尽相同,请严格按其要求填写项目资助计划书。若未收到该邮件,请联系科技处。

2、请按邮件给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在线填写项目计划书。在进入填写操作前,请下载并仔细阅读批准通知书的通讯评审意见和学部的研究方案修改意见。

《批准通知》中无修改意见的,只需在报告正文中选择“与申请书研究内容一致”即可;如学科有特殊要求,请以各学科的要求为准。《批准通知》中有明确要求调整研究内容的请按修改意见仔细逐项修改;原申请多年期项目改为一年期或二年期的,请合理调整“研究目标和内容”及“预期成果”部分。

3、项目负责人请按照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填写。在《项目资金预算表》中有经费预算的栏目,务必在“备注”中填写预算内容,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有合作研究单位,并有相应研究经费外拨的项目,务必明确外拨经费额度及经费使用详细说明。

4、填报的时间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在98日中午12前完成网上提交,学校将在910日前完成审核并统一提交基金委。待资助计划书经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基金委将在918日前完成审核),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将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左侧两枚钉书针装订),在921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到科技处。科技处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在将于925日前统一报送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材料接收组。

5、科技处联系人:朱恩泽,0571-8684305218057139139enze@ zstu.edu.cn.

                     科技处     20150831

附:12015获国家基金资助人员(需填写资助计划书)名单:

【机控学院】:陈本永、陈建军、陈小平、窦华书、贺磊盈、金玉珍、李  昳、童俊华、魏义坤、魏义敏、熊卫华、俞高红、朱  敏、朱祖超、朱祖超

【理  院】:陈瑞品、董建明、黄建花、蒋义伟、靳聪明、李培刚、林加云、刘爱萍、徐映红、杨  勇、张启峰、赵福刚、左  

【材纺学院】:曹志海、杜明亮、郭大亮、李仁宏、刘向东、朱曜峰

【信息学院】:丁佐华、冯  杰、张  

【生命学院】:陈岑、李恭楚、杨宗岐

【经管学院】:代丽、李太龙、罗建宏

【建工学院】:陈萍、陆维特

【服装学院】:王来力

【机    关】:朱秋飞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

一、项目负责人收到《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批准通知》)后,请认真阅读本填报说明,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请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管理办法”栏目),按《批准通知》的要求认真填写和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

二、填写《计划书》时要求科学严谨、实事求是、表述清晰、准确。《计划书》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将作为项目研究计划执行和检查、验收的依据。

三、《计划书》各部分填写要求如下:

(一)简表: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摘要及关键词:各类获资助项目都必须填写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三)项目组主要成员:计划书中列出姓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由系统自动生成,与申请书原成员保持一致,不可随意调整。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有调整项目组成员相关要求的,待项目开始执行后,按照项目成员变更程序另行办理。

(四)资金预算表:按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其中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金额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金额;间接费用及项目总经费由系统自动生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还应按照预算评审后批复的直接费用各科目金额填报资金预算表、预算说明书及相应的预算明细表。

(五)正文:

1.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 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以及验收技术指标)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

1)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仪器研制风险),拟采用的研究(研制)方案和技术路线;

2)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之间的关系与分工,重大项目还需说明课题之间的关联;

(3)  详细的年度研究(研制)计划。

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和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按下列提纲撰写:

1)研究方向;

2)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工作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意义(限两个页面);

(3)    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预期目标(限两个页面);

(4)    年度研究计划;

5)研究队伍的组成情况。

4. 对于其他类型项目,参照面上项目的方式进行选择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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