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对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管理,切实保证按期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学校将于每年的5月、10月集中办理教育厅项目结题手续。现将上半年有关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1、对于逾期未结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抓紧办理结题手续,若被教育厅清理,责任由个人及学院承担。
2、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并进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zjkysz.cn/)”填报相关结题信息(含年度进展报告),打印《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3份),同时将预计成果材料(论文:期刊原件1份,复件2份;研究报告及采纳意见2份)5月13日(周三)交学院科研秘书,《结题报告》和《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发至jgky@zstu.edu.cn。
课题成果的形式、数量须与申报书内容相符,课题成果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项目号)”字样。研究报告须有相关采纳意见。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2、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经管科研
2015年4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