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6    浏览次数:

各系:

为做好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强化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

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各系负责人及学院督导组组长为成员,教科办主任任秘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工作。负责制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部署和安排相关工作。

各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由系主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负责人等3-5人组成,负责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各系要召开毕业论文动员会,组织指导教师和毕业班学生学习【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修订)》(浙理工教[2019]1号)、【附件2】《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实施细则(试行)》(浙理工教[2022]49号)、【附件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操作手册(2023年9月版)等文件,并按要求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明确各环节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提高师生对毕业论文工作的重视程度,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实习与毕业论文时间,实时关注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展情况,尤其要加强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

二、严格规范过程管理

各系要规范过程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严把毕业论文质量关,强化对选题、开题、指导、中期、查重、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推优、抽检和归档等各环节的质量监控。

2024届毕业毕业论文工作各环节均须通过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开展。本届系统增加了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功能,师生可通过“校内办公-业务系统-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或访问网址:http://api.vgms.fanyu.com/Login/10338/1004,凭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的账号密码进入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见【附件3】。指导教师与学生可于10月13日后登录系统。

(一)指导教师管理

各系要强化指导教师的责任意识,组织必要的指导培训和经验交流。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或相当于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每位教师指导的毕业生人数不超过8人。各系应进一步强化校企合作,从实习单位遴选优秀指导教师,鼓励校企双导师合作指导毕业论文。

指导教师应周密安排毕业论文进度计划,指导学生完成文本撰写并认真审阅,定期与学生进行讨论、交流、答疑等,并在论文管理系统中做好指导记录;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毕业论文完成质量,指导学生按要求在系统内完成各环节的相关任务。

(二)毕业论文选题

各系要认真把好选题关,严格审查选题重复度,于11月10日前确定好并公布毕业论文题目(含辅修专业),及时下发任务书并规范任务书的填写,明确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外文翻译及毕业论文定稿等环节的完成时间,安排足够的时间用于毕业论文的评阅、答辩和修改论文。

在毕业论文题目拟定环节应充分研讨,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联合拟定题目。选题务必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以研究现实问题为主。要切实加大来自行业企业一线需要课题的比例,各专业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题目比例≥50%。

(三)中期检查和整改

为加强毕业论文质量监控,保证论文质量,学院将于2024年3月全面检查各系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相关资料,确保毕业论文工作有序推进。对存在的问题,各系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2024年4月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进行抽查,并对学院中期检查整改进行督查。

(四)毕业论文检测

各系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严厉查处学位论文抄袭、剽窃、买卖、代写行为。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均须要进行查重检测

毕业论文查重标准为:毕业论文全文总相似比不高于20%或不高于学院查重细则中规定的相似比;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全文总相似比不得高于15%,检测未达标者不能参加答辩。

我校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检测。

(五)答辩与成绩评定及推优

各系应严格学生的答辩资格审查,规范毕业论文答辩程序,确保答辩过程组织到位;严格评优标准,做好答辩、成绩评定及优秀毕业论文的推荐等。

(六)毕业论文抽检

根据【附件2】《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本科生毕业论文抽检每年开展一次,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学院将于本科毕业答辩完成一周内进行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度通过答辩人数的10%且每个专业至少5份。

学校将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18周对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组织抽检工作,各系应在此之前确保系统中的毕业论文抽检稿和相关附件材料规范完整。

教育部将于每年9月对上一学年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进行抽检,比例不低于2%。被上级部门抽查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各系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狠抓过程管理,强化学术诚信教育,保证论文质量。指导教师应将学术道德教育纳入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工作中,教育学生严守学术诚信,杜绝毕业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抄袭、买卖、代写等行为的发生。

(七)毕业论文资料归档方面

本科毕业论文各项工作结束后,各系应做好总结和资料存档工作。归档资料分为:各系毕业论文整体工作档案和学生毕业论文相关材料。

各系毕业论文整体工作档案包括: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毕业论文信息汇总表、毕业论文成绩一览表、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优秀毕业论文推荐汇总表、优秀论文缩写稿(word版)、毕业论文工作小结、毕业论文光盘备案资料等。

学生毕业论文相关材料包括:毕业论文或设计报告(说明书),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外文文献及译文、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实物成果和各类论文装订表格。


三、毕业论文工作进程安排

各系要合理安排毕业论文时间和进度,毕业论文工作进程时间节点见表1。

表1 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进度安排

主要任务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人

制定工作

方案选题

2023年11月10日前

(2023-2024-1学期第10周)

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开展毕业论文动员,教师申报题目、各系审题及公布、师生双向选择等工作。

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负责人

开题答辩

2024年01月11日前

(2023-2024-1学期第18周)

组织学生开题,学生撰写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和开题报告。通过开题答辩的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入论文撰写阶段。

答辩组长、系毕业论文工作负责人

毕业设计

(论文)撰写

2024年01月12日启动

(2023-2024-1学期第18周)

结合毕业论文选题,安排学生参加毕业实习。学生开展与选题有关的实验、实习、调研,及数据、案例、资料等收集与分析,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撰写。

指导老师

中期检查

2024年03月22日前

(2023-2024-2学期第5周)

各系组织中期自查,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以及截至检查时所有撰写工作资料。学院将于3月25-29日间组织督导抽查。

学院督导组

评阅

2024年05月17日前

(2023-2024-2学期第12周)

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完成毕业论文成绩评定。

系毕业论文工作负责人

答辩与成绩

评定

2024年05月28日前

(2023-2024-2学期第14周)

各系确定答辩日程安排、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完成成绩评定与成绩录入等工作。

系毕业论文工作负责人

推优、工作

总结、资料归档

2024年06月07日前

(2023-2024-2学期第15周)

各系组织推优、撰写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完成毕业论文相关材料的整理与存档工作。

指导教师、系毕业论文工作负责人、教学秘书

抽检稿上传

2024年06月21日前

(2023-2024-2学期第17周)

所有本年度通过答辩的毕业论文抽检稿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抽检稿”模块中进行上传并通过指导教师审核。

答辩组长、系毕业论文工作负责人


四、其他

1、为保证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质量,请各系严格按照各环节时间安排落实工作,并通过适当提升毕业论文学业挑战度、合理增加课题难度、拓展课题深度等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

2、如有关于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使用问题,请加服务群咨询。QQ群号:586423096(教师),544135229(学生)。

3、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联系人:彭楚政,E-mail:1017807004@qq.com,联系电话:86843393。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修订)》(浙理工教[2019]1号)

 2.《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实施细则(试行)》(浙理工教[2022]49号)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操作手册(2023年9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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