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拟给予杨靖彬、林淇伟同学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8    浏览次数:

关于拟给予杨靖彬、林淇伟同学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一)、(五)规定和《浙江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浙理工教〔2022〕33号)》第四十二条第2款“超过2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暂缓注册”,第四十二条第6款“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又未达到结业要求”规定,应予人力资源管理18(2)班杨靖彬、经济学18(2)班林淇伟同学退学处理。

 对杨靖彬、林淇伟同学的拟予以退学处理决定告知书,经学院多次联系,未获学生本人回应。为规范退学工作的环节和流程,现对杨靖彬、林淇伟的拟退学事宜进行公告。如对拟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按照《浙江理工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公告期: 20241028日至111日。

 联系人:彭老师(电话:0571-86843393)、吴老师(电话:0571-86843394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