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上半年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金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申领对象为已获得浙江理工大学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资格且已完成交流学习项目的学生。
二、申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提供相关材料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并签署意见,由学院汇总后交至学生处。
三、申领材料
1、《浙江理工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金申领表》(附件1)
2、护照(通行证)的签证(签注)证明
3、国(境)外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4、往返国际旅费票据(须行程单,非登机牌) 、其他费用相关票据
5、修读证明
6、交流学习期间的个人小结
四、有关要求
各位同学按照文件要求,3月5日16点前将学生申领材料及学院出国境交流资助金申领汇总表(附件2)电子文件发送邮箱:jgxfjszx2019@163.com;纸质档报送至25-1801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6843143。
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