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准备工作,表彰热爱教育、潜心教学、奋发有为、成绩突出的一线优秀教师典型,营造重视教学、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推动学院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根据《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十佳”评选办法》(经管政〔2025〕5号),经研究决定,启动“教学十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在职在岗一线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师德师风高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深受学生喜爱;
2. 近三年教学业绩考核结果在B及以上,且至少有一次A;
3. 近三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类项目,或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或排名第一获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学奖励;
4. 近三年内无教学事故和学术不端行为。
(二)优先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排名第一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及教学奖励者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个人申报(4月3日-10日):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十佳”申报表》《汇总表》;
2.组织推荐(4月3日-10日):各系、中心、办公室可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1-2名,并填写《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十佳”推荐表》《汇总表》;
3.资格审查(4月11日-15日):教科办负责对申报/推荐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上会名单;
4.评审(4月16日-18日):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分委员会对候选人上会名单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提名名单;
5.审定(4月21日-23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本科教学分委员会评审结果,审定获奖教师名单;
6.公示:获奖教师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获奖教师最终名单。
四、奖励办法
学院授予“教学十佳”荣誉称号,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教学十佳”教师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五、其他事项
个人或组织请于4月10日前将《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十佳”申报表》《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十佳”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教科办25-1804办公室,电子版《申报表》《推荐表》《汇总表》发送至邮箱:longjinzhi@zstu.edu.cn
附件:
1.《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十佳”评选办法》
2.《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十佳”申报表》
3.《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十佳”推荐表》
4.《汇总表》
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