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全体2026届本科毕业生: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塑造校园优秀典型,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181号)和《浙江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浙理工学〔2025〕1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26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优秀毕业生根据学生就读期间的综合测评分值总成绩与排名情况进行评定,且毕业当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本科生须曾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及以上,且原则上要求综合测评成绩列本专业(专业方向)前15%;
4.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本科生须曾获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及以上,且原则上要求综合测评成绩列本专业(班级)前30%;
5.积极就业,主动面向基层就业。
二、评选名额及分配
经济管理学院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共72名,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名额共26名。具体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经济管理学院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比名额分配情况表
专业 |
人数 |
省优名额 |
校优(含省优)名额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56 |
2 |
7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31 |
1 |
4 |
工商管理(含港澳台学生) |
58 |
2 |
7 |
工商管理全英文 |
19 |
1 |
2 |
人力资源管理 |
60 |
3 |
7 |
会计学 |
107 |
5 |
13 |
会计ACA |
14 |
1 |
2 |
金融学(含港澳台学生) |
69 |
3 |
8 |
经济学(含港澳台学生) |
85 |
4 |
1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76 |
3 |
9 |
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文 |
28 |
1 |
3 |
总人数 |
603 |
26 |
72 |
三、评选程序
根据省级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由毕业生本人申请,班委、班主任评议、推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学院内公示后,报校学生处审核。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由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报浙江省教育厅确认。学校将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确认结果发文公布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表彰奖励
1.省级优秀毕业生由浙江省教育厅统一颁发“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2.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统一颁发“浙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证书”,填写《浙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存入本人档案。
3.学校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就业。
五、相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浙理数字学工-评奖评优”系统提出申请(其中,申请页面“附件图片”处需上传“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荣誉佐证材料和本学年课程成绩单),并将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gxfjszx2019@163.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班级+姓名+学号+优秀毕业生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月3日(周二)18:00 。申请时提交校级优秀毕业生材料即可,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由学院综合评选推荐。联系人:王老师、斯老师、汤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86842687、86843823、86843143、86843394。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