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促进良好班风和学风的形成,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学生处决定开展2025年度优良学风班级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经济管理学院全体本科生学生班级
二、评比程序
1、班级申报。各班对照《浙江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级评比办法》(浙理工学〔2024〕4号)的有关规定(详见附件4),向学院提交《浙江理工大学2025年度优良学风班级申报表》(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2025年度优良学风班级评比汇总表》(附件2)进行申报。
2、学院初评。学院对班级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展初评工作,举行公开答辩评审,并确定推荐参加学校评选的班级,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校学生处。
3、学校认定。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上报的“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示范班级”进行资格审核,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入选班级“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示范班级”荣誉称号。
三、评选比例及奖励
优良学风班级获奖比例不超过全院本科生班级总数的30%,推荐名额为24个,给予15元/人的奖励经费;优良学风示范班级获奖比例为不超过全院本科生班级的3%,在优良学风班级的基础上推选2个班级,给予50元/人的奖励经费,奖励经费主要用于班级建设。
四、具体要求
1、优良学风班级评比活动是学院推进班风、学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挖掘与塑造典型的有力抓手,各班级要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充分利用这一活动平台总结经验、交流做法,努力推进班级优良学风建设,优化本班学习氛围。
2、凡评比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所在班级评比资格:(1)班级有学生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受到超过两人次(含) 记过以下违纪处分的;(2)班级有学生因旷课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3)班级有学生发生考试违纪行为的。
3、请符合条件的班级提出申请,将《申报表》(附件1,请按照附件3模版要求填写),《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经济管理学院学风建设中心邮箱:jgxfjszx2019@163.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班级名称+优良学风班申请,截止时间3月19日(周四)晚20:00前。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6842687。
4.学院将组织符合评选条件的申报班级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