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按类招生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及《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按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的精神,本着“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经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各专业最后分流结果如下:1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50人,14电子商务24人,15会计学111人(含高水平运动员等不占名额),15工商管理50人,15人力资源管理58人(含高水平运动员等不占名额),15市场营销46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4月29日——5月3日,若有异议,请向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反映。联系电话:86843395,联系人:胡老师。
专业分流公示名单.xls
经济管理学院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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