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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育才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04-11 编辑:经管科研 阅读人次:

各位老师:

接浙江省科协文件通知,2016年度育才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已全面开始。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推荐选拔工作遵循重条件质量、看发展潜力的原则,资助培养人员的条件是:

1.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我省151人才培养人员行列。

2.作为主要成员之一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之一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3.具有浙江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或高校科协或省属企业科协的会员资格,且按规定交纳会费。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技术职称在副高级以下(含副高级)。

二、推荐名额

原则上各学院(部)推荐1名,学校择优推荐1名。

三、推荐材料要求

报送材料(纸质材料并电子版)及注意事项:

1. 请申报人在4月20日前登陆省科协官网(www.zast.org.cn)进入浙江省科协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新用户需先注册),按照要求填报《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请表》。

2. 《浙江省科协“育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2份(表式见附件2)

3. 《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项目申请表》一式4份(表式见附件3,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

4.项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推荐单位推荐报告2份,要求对人选产生程序等作简要说明,注明推荐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 受资助人的培养期为三年(总资助经费5万无,在立项第一年一次性拨付),自2016年起的三年内,受资助人应每年向省科协报告个人成长情况报告和资助经费使用绩效说明(第三年提交的报告和说明为三年的总体情况)。三年培养期满,省科协将进行期满考核。

6.受资助人在培养期内如使用资助经费出版科技、科普类书籍,应在正式出版物扉页上注明2016年度浙江省科协育才工程资助项目或有体现浙江省科协育才工程资助项目的文字内容,并向省科协送交3本书籍。

四、时间要求

学院截止日期:2016年4月19日(周二);科技处截止日期4月20日。请申报老师将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至学院科研秘书(7#513)。

 

请老师们申报,有问题及时与校科协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成学学;电话:86843278;邮箱:1057696612@qq.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度育才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 2016年度浙江省科协“育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3.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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