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公布2025年本科生导师制培养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系、2021级本科生:
根据《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经管政〔2022〕10号)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系(专业)考核、学院认定,现对2025年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考核成绩公示如下:
考评成绩为“优秀”:265人
考评成绩为“合格”:338人
(具体名单见附件)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的学生可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管理办法》(浙理工教[2019]55号)规定,可获得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中“辅助教师从事课题研究,且有成果材料和证明”的1个学分。(由学院统一报送,录入系统,无需学生个人申请)
如对考评结果有疑议,可联系教科办彭老师(电话:0571-86843393,办公地点:25号楼1805)
经济管理学院教科办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