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公布2025年本科生导师制培养考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6    浏览次数: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公布2025年本科生导师制培养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系、2021级本科生:

根据《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经管政〔202210号)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系(专业)考核、学院认定,现对2025年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考核成绩公示如下:

考评成绩为“优秀”:265

考评成绩为“合格”:338

(具体名单见附件)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的学生可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管理办法》(浙理工教[2019]55号)规定,获得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辅助教师从事课题研究,且有成果材料和证明1个学分。由学院统一报送,录入系统,无需学生个人申请

如对考评结果有疑议,可联系教科办彭老师(电话:0571-86843393,办公地点:25号楼1805


经济管理学院教科办

202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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